北京河北企业商会会长轮值制度
为了加强北京河北企业商会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凝聚力和影响力、加强团队意识,更好地发挥各位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在商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商会领导与秘书处之间的日常沟通和交流,特拟定商会会长轮值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轮值人员范围: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为主要轮值领导;
第二条 轮值时间:1周为一周期,一周1个小组,小组内1人轮值1天,具体轮值时间由小组协商;
第三条 轮值期间的权利及义务
1. 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有关组织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 负责出面接待本地和家乡政府、企业招商引资等公共事务;接待重要的来访客人,处理重要的商会事务;
3.与会长共同出席或代表商会出席市、区等相关部门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4.协调指导商会秘书处处理本商会和会员单位在工作中的交流合作;
5.处理和解决商会秘书处须向会长请示的工作事项、需要值班会长临时处理的其他事务和需要指导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值班形式
1.值班采取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轮流的办法,以小组为单位,1名常务副会长及4名副会长组成一个小组,组长为常务副会长,小组成员为4名副会长;每人值班一天,依次循环,每周一上周值班人员交接值班工作及有关重要事宜。
2.如当值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职能,需提前向商会秘书处统一协调后延后值班,以方便安排接替值班人选。
第五条 值班会长工作方式
1.值班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处理值班事务主要由秘书处配合,需要其他有关领导人员配合时,需要通知相关人员配合工作。
2.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事件需要会长处理或需要会长参加有关会议及活动时,由会长参加。
第六条 值班要求
1.值班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积极、妥善处理好值班事务;
2.值班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参加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
3.值班常务副会长参加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重要会议活动,需要向会长办公会传达的,应会同秘书处安排进行传达。
4.值班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应根据不同事宜的性质,在与商会会长、秘书长沟通后作出决定。
5.建立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值班日记,由值班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负责记载值班日内有关工作和处理情况。
6.值班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在值班日记中签名后交下一位值班会长、副会长,并在值班完后注明移交时尚得处理中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当值班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处理值班事务需要其他会长协作配合时,其他会长、副会长应当协助。
第七条 本制度由商会会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经会长办公会通过生效。